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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重(件)行李费 |
| (核可文号:2011SZ10165) |
| 中华航空将对下列服务项目酌收相关服务费用,详细信息请参考下述说明 (更新日期: 2011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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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行李费 |
| 旅客携带超过免费搬运行李额度之行李,将依下述条件酌收额外行李超重费。超重行李费包含超件或超大之行李费用与特殊行李费用(高尔夫球具、风浪板或冲浪板、搬运宠物、滑水或滑冰器具、趴板冲浪板与占位行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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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行李费 (计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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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列超重行李费均为最新信息。(本公司近期修订或即将更改之费率,则会在本页面开端,列出新、旧费率对照表)。
2. 超重行李费系依据机票启程点之费率为基础。例如:旅客持洛杉矶出发来回台北之机票,则第一件超重行李费来回程皆为美金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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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件制(美加关岛)收费依据 |
| 往返洛杉矶/旧金山 |
| 从 |
至 |
超重行李费(单件计价) |
| 第一件 |
第二件以上 |
| 台湾 |
洛杉矶/旧金山 |
新台币 3,136 |
新台币 3,136 |
| 洛杉矶/旧金山 |
台湾 |
美金 100 |
美金 150 |
| 日本(琉球除外) |
洛杉矶/旧金山 |
日币 19,800 |
日币19,800 |
| 洛杉矶/旧金山 |
日本(琉球除外) |
美金 150 |
美金 225 |
| 琉球 |
洛杉矶/旧金山 |
日币 23,300 |
日币 23,300 |
| 洛杉矶/旧金山 |
琉球 |
美金 150 |
美金 225 |
| 介于… |
与..之间 |
超重行李费(单件计价) |
| 第一件 |
第二件以上 |
| 洛杉矶/旧金山 |
香港 |
美金 120 |
美金 180 |
| 韩国 |
美金 150 |
美金 225 |
| 印度/莫里/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 /缅甸 |
美金 150 |
美金 225 |
| 文莱/中国大陆/印尼/老挝/马来西亚/ 新加坡/泰国/越南/柬埔寨 |
美金 150 |
美金 225 |
| 菲律宾 |
美金 150 |
美金 225 |
| 澳洲 |
美金 150 |
美金 225 |
| 新西兰 |
美金 150 |
美金 225 |
| 中东/约翰尼斯堡 |
美金 178 |
美金 178 |
| 往返美国内陆城市(洛杉矶/旧金山除外) |
| 从 |
至 |
超重行李费(单件计价) |
| 第一件 |
第二件以上 |
| 台湾 |
美国内陆城市(洛杉矶/旧金山/波多黎各/维京群岛除外) |
新台币 3,380 |
新台币 3,380 |
| 美国内陆城市(洛杉矶/旧金山/波多黎各/维京群岛除外) |
台湾 |
美金 120 |
美金 180 |
| 日本(琉球除外) |
美国内陆城市(洛杉矶/旧金山/波多黎各/维京群岛除外) |
日币 22,000 |
日币 22,000 |
| 美国内陆城市(洛杉矶/旧金山/波多黎各/维京群岛除外) |
日本(琉球除外) |
美金 170 |
美金 255 |
| 琉球 |
美国内陆城市(洛杉矶/旧金山/波多黎各/维京群岛除外) |
日币 25,600 |
日币 25,600 |
| 美国内陆城市(洛杉矶/旧金山/波多黎各/维京群岛除外) |
琉球 |
美金 170 |
美金 255 |
| 介于… |
与…之间 |
超重行李费(单件计价) |
| 第一件 |
第二件以上 |
| 美国内陆城市(洛杉矶/旧金山/波多黎各/维京群岛除外) |
香港 |
美金 140 |
美金 210 |
| 韩国 |
美金 170 |
美金 255 |
| 印度/莫里/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 /缅甸 |
美金 170 |
美金 255 |
| 文莱/中国大陆/印尼/老挝/马来西亚/ 新加坡/泰国/越南/柬埔寨 |
美金 170 |
美金 255 |
| 菲律宾 |
美金 170 |
美金 255 |
| 澳洲 |
美金 170 |
美金 255 |
| 新西兰 |
美金 170 |
美金 255 |
| 中东/约翰尼斯堡 |
美金192 |
美金192 |
| 往返夏威夷、关岛 |
| 从 |
至 |
超重行李费(单件计价) |
| 第一件 |
第二件以上 |
| 台湾 |
夏威夷 |
新台币 2,640 |
新台币 2,640 |
| 夏威夷 |
台湾 |
美金 85 |
美金 128 |
| 日本(琉球除外) |
夏威夷 |
日币 16,200 |
日币 16,200 |
| 夏威夷 |
日本(琉球除外) |
美金 128 |
美金 192 |
| 琉球 |
夏威夷 |
日币 19,800 |
日币 19,800 |
| 夏威夷 |
琉球 |
美金 128 |
美金 192 |
| 介于… |
与…之间 |
超重行李费(单件计价) |
| 第一件 |
第二件以上 |
| 夏威夷 |
香港 |
美金 102 |
美金 153 |
| 韩国 |
美金 128 |
美金 192 |
| 印度/莫里/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 /缅甸 |
美金 128 |
美金 192 |
| 文莱/中国大陆/印尼/老挝/马来西亚/ 新加坡/泰国/越南/柬埔寨 |
美金 128 |
美金 192 |
| 菲律宾 |
美金 128 |
美金 192 |
| 澳洲 |
美金 128 |
美金 192 |
| 新西兰 |
美金 128 |
美金 192 |
| 中东/约翰尼斯堡 |
美金150 |
美金150 |
| 关岛 |
台湾/香港 |
美金 50 |
美金 50 |
| 印度/澳洲 |
美金 80 |
美金 80 |
| IATA第三区之航点 |
美金 60 |
美金 60 |
| 温哥华/IATA第二区之航点 |
美金100 |
美金100 |
IATA第三区包括亚洲、纽澳等地区。
IATA第二区包括欧洲、非洲及中东等地区。 |
| 往返加拿大 |
| 从 |
至 |
超重行李费(单件计价) |
| 第一件 |
第二件以上 |
| 台湾 |
温哥华 |
新台币 3,136 |
新台币 3,136 |
| 温哥华 |
台湾 |
加币 142 |
加币142 |
| 日本(琉球除外) |
温哥华 |
日币 19,800 |
日币 19,800 |
| 温哥华 |
日本(琉球除外) |
加币 160 |
加币 160 |
| 琉球 |
温哥华 |
日币 23,300 |
日币 23,300 |
| 温哥华 |
琉球 |
加币 160 |
加币 160 |
| 介于… |
与…之间 |
超重行李费(单件计价) |
| 第一件 |
第二件以上 |
| 温哥华 |
香港 |
加币 142 |
加币 142 |
| 韩国 |
加币 131 |
加币 131 |
| 中国 |
加币 142 |
加币 142 |
| 阿富汗 |
加币 150 |
加币 150 |
| 印度/孟加拉/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 |
加币 175 |
加币 175 |
| 文莱/印尼/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 |
加币 160 |
加币 160 |
| 菲律宾 |
加币 200 |
加币 200 |
| 澳洲 |
加币 150 |
加币 150 |
| 新西兰 |
加币 125 |
加币 125 |
| 中东/约翰尼斯堡 |
加币 200 |
加币 200 |
| 从 |
至 |
超重行李费(单件计价) |
| 第一件 |
第二件以上 |
| 台湾 |
加拿大(温哥华除外) |
新台币 3,452 |
新台币 3,452 |
| 加拿大(温哥华除外) |
台湾 |
加币 167 |
加币167 |
| 日本(琉球除外) |
加拿大(温哥华除外) |
日币22,000 |
日币Y22,000 |
| 加拿大(温哥华除外) |
日本(琉球除外) |
加币 185 |
加币 185 |
| 琉球 |
加拿大(温哥华除外) |
日币 25,600 |
日币 25,600 |
| 加拿大(温哥华除外) |
琉球 |
加币 185 |
加币 185 |
| 介于… |
与…之间 |
超重行李费(单件计价) |
| 第一件 |
第二件以上 |
| 加拿大(温哥华除外) |
香港 |
加币 167 |
加币 167 |
| 韩国 |
加币 156 |
加币 156 |
| 中国 |
加币 167 |
加币 167 |
| 阿富汗 |
加币 165 |
加币 165 |
| 印度/孟加拉/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 |
加币 200 |
加币 200 |
| 文莱/印尼/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 |
加币 185 |
加币 185 |
| 菲律宾 |
加币 225 |
加币 225 |
| 澳洲 |
加币 175 |
加币 175 |
| 新西兰 |
加币 150 |
加币 150 |
| 中东/约翰尼斯堡 |
加币 185 |
加币 185 |
|
超件计价标准费率 |
|
托运行李超过两件以上。 |
|
每件行李总尺寸(长宽高和)超过158公分(62英寸),但最大不可超过203公分(80 英寸)。 |
头等舱及商务舱适用一个单位之条件如下: |
- 超件数:搬运行李超过两件以上,及
- 超尺寸:每件行李总尺寸(长宽高和)超过158公分(62英寸),但最大不可超过203公分(80英寸)。
- 适用两个单位之条件如下:搬运行李超过两件以上,且每件行李总尺寸(长宽高和)超过158公分(62英寸) in),但最大不可超过203公分(80英寸) – 超件数加超尺寸。
- 如果尺寸超出203公分且/或行李超过32 kg (70磅)在未事先告知安排下,将不可当作搬运行李,上述情形将不列入免费行李搬运额度并于32-45公斤内将收取三单位的费用,超过45公斤每增加10公斤将增加一单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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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旅客超过两件以上 |
超件之行李每件仍不可超过23公斤重.如果超件之行李介于23-32公斤之行李,除酌收一件超件行李费用外,仍比照下述原则须再加收台币1000/美金32元 /加币32元。
- 适用一个单位之条件如下:超件数:搬运行李超过两件以上且各不超过23公斤,及超尺寸:每件行李总尺寸(长宽高和)超过158公分(62英寸),但最大不可超过203公分(80英寸)。
- 适用一个单位另加台币1,000元/加拿大币32元/美金32元或其它等值货币之条件如下:超件数:搬运行李超过两件以上且超过23公斤(50磅)但少于32公斤(70磅)。
- 适用两个单位之条件如下:搬运行李超过两件以上且各不超过23公斤,且每件行李总尺寸(长宽高和)超过158公分(62英寸) in),但最大不可超过203公分(80英寸) – 超件数加超尺寸。
- 适用两个单位另加台币1,000元/加拿大币32元/美金32元或其它等值货币之条件如下:搬运行李超过两件以上且介于23-32公斤之间,且每件行李总尺寸(长宽高和)超过158公分(62英寸) in),但最大不可超过203公分(80英寸) – 超件数、超重加超尺寸。
- 行李总尺寸(长宽高和)超出203公分(80英寸)且/或行李超过32 kg (70磅)在未事先告知安排下,将不可当作搬运行李。
- 前述行李将不列入免费行李搬运额度并于32-45公斤内将收取三单位的费用,超过45公斤每增加10公斤将增加一单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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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计件制之地区(美加关岛)经济舱旅客前两件行李重量每件在23-32公斤间 |
适用地区 |
超重行李收费( 23-32公斤/每件) |
从台湾出发 |
新台币1,000 |
从美国出发 |
美金32元 |
从其它国家出发 |
美金32元或等值货币 |
从加拿大出发 |
加币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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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重行李费 (计重制) |
计重制收费依据 |
行李超重计价机制系以超过免费行李部分以该航线单程经济舱最高成人售价的1.5%作为每公斤超重计算基础(阿姆斯特丹、罗马、法兰克福及维也纳例外)。
- 以超重费开立日期之费率为基准。
- 以搭机方向为主。
- 以第一段出发航班(航空公司)之免费行李额度为收取标准,第一段航空公司收取之超重行李费将以衔接航班之性质而定,如有中转皆为一路收取到底,除中转点系不同之机场或因规定必须要于第一站抵站后领取行李者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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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行李超重费以每公斤费率乘上超重之公斤数,不足一公斤以一公斤计算,小数部分无条件进位。 |
行李超重费 (由阿姆斯特丹/罗马//法兰克福/维也纳出发) |
阿姆斯特丹/罗马/维也纳至东南亚/日本/韩国/澳洲 |
至东南亚 |
每公斤30欧元 |
至日本及韩国 |
每公斤45欧元 |
至悉尼及布里斯本 |
每公斤40欧元 |
法兰克福至东南亚/日本/韩国/澳洲/中国 |
至东南亚 |
每公斤40欧元 |
至日本及韩国 |
每公斤55欧元 |
至悉尼及布里斯本 |
每公斤55欧元 |
至中国 |
每公斤55欧元 |
- 滑雪器具、风浪板高尔夫球具…等其它大型行李比照上述标准收费。
- 由其它非飞航点或上述之回程(反向)至欧洲各点之行李超重费计算费率则仍比照该航段单程经济舱最高成人票价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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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行李的超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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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球具 |
计件制 |
计重制 |
- 球具含高尔夫球袋乙件、乙双球鞋。
- 将收取超件费每件费率之50%。
- 以上收费标准仅限每人一件,如有超过数量,仍需以正常超重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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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具含高尔夫球袋乙件、乙双球鞋,不可超过14支球杆及12颗球,总重量不可超过15公斤。
- 上述装备不适用免费行李额度内,将酌收6公斤的超重行李费。
- 如上述装备因置于一般行李内造成行李超重,可选择上述收费规则或一般超重费较低者计算之。
- 如高尔夫球行李总重量超过15公斤,超过部分将另依超重行李费用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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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浪板或冲浪板 |
计件制 |
计重制 |
- 不能列计于免费行李额度内。
- 单件装备不超过277公分或109 英寸,将收取100%超件 费;
- 单件超过277公分或109 英寸者,则收取150%超件费。
- 超过一件亦比照上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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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往来西南太平洋地区,上述装备皆可纳入托运行李免费额度内,超重费之计价标准如下:
- 单件装备不超过277公分或109 英寸,将收取五公斤之超重费。
- 单件超过277公分或109 英寸,将收取八公斤之超重费。
- 以上仅为每人每件,如超过第二件,则以正常超重行李费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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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宠物
狗、猫、鸟(食用种子/果实/昆虫类)请先洽华航,容器与宠物本身不能列计于免费托运行李之额度内,收费标准如下: |
计件制 |
计重制 |
每件(含笼子与宠物)以超件乙件费率计算。 |
以实际重量(含笼子与宠物)每公斤超重计。 |
滑水或滑冰器具(包括乙双鞋、划杆、滑板……) |
计件制 |
计重制 |
- 超过免费搬运件数则每件以33%费率收取超件费。
- 超出之件数仅以一件为主,如超过一件以上则以超件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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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免费搬运重量则每以3公斤费率收取超件费。
- 以上行李可以含于免费行李额度内,超出之部分可以选择采以3公斤计价或以超重费之较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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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板冲浪板可以列计免费搬运行李,但尺寸不得超过长120公分宽50公分。 |
保值行李 |
- 中华航空接受托运行李最高申请保值金额为每人美金2,500 元或等值货币依搭机当天之汇率(BBR)计算,超过部分须由本人自行负担保险责任。
- 保值物品不可包括钱、珠宝、贵重金属、重要/商业文件、证券或样品、骨董、名画、艺术品、绝版书或其它手稿等重要文件。
- 仅接受华航飞航航点,以搬运行李方式办理,手提恕不接受。
- 须个别提出,不可合并申报。
- 收取标准将依申报之价值,每美金100元须付费美金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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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位行李 |
须以非婴孩票//折扣票或特殊优待于订位时另行购买一张机票,然旅客超重行李费仍需以一人之免费额度而定。 |
哩程折抵超重行李费 |
华夏会员于机场办理报到手续,如免费搬运行李超重或超件时,得提出以会员帐户内可用哩程折抵部份或全部超重行李费,并签署"华夏会员抵扣哩程同意书"。详请请点选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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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班号航空公司相关信息 |
中华航空尽心确保您在搭乘中华航空与共享班号航空公司营运航班享有完善之服务,我们肯定共享班号航空公司之服务质量。如在您的旅途中,有任何关于共享班号航空公司提供延伸性服务费用、行李或其它服务之费用疑问,请参阅下列共享班号航空公司之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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