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次的飞行~累积为下一次的犒赏
 
  • 「飞行哩程」系指会员搭乘中华航空自营定期班机、华信航空国际线定期班机以及台北/高雄航线所获得的哩程,所累积之飞行哩程,方可做为续卡及晋升卡别之依据。计算飞行哩程时,是以机票舱级及搭乘舱级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 为使您的飞行哩程能及时且正确的累积,请使用会员卡上之姓名订位,并告知服务人员您的会员卡号,于机场报到时再次出示会员卡,以确保哩程自动累计。
  • 在哩程未登录前,请保留机票存根及登机证影本六个月,以便日后查询。
  • 使用五折及五折以下之优待票、免费机票、婴儿票、交换机票、包机票、超重行李票、航空及旅行同业折扣票等,均无法累积飞行哩程。
  • 会员使用其它合作企业之产品或服务所获得之合作哩程仅可用以兑换奖项。
  • 累积的哩程,必须在六年(历年)内换奖并依规定使用完毕。会员如连续三年未有哩程纪录,则会员卡号即行失效,恕不另行通知
  • 会员搭任何乘华航及联航合作班机,不论于同一班机上所购买之机票或占用之多少机位数量,只可累积一次飞行哩程,不因购用额外机票及座位而加计哩程。
  • 自2006年6月1日起,搭机哩程将依据所使用机票的订位舱等,调整如下(以搭机日期为准):
    搭机舱等
    机票舱等
    飞行哩程累积比例
    范例:台北- 洛杉矶
    头等舱
    F
    基本哩程x150%
    10,161
    A
    基本哩程x130%
    8,806
    商务舱
    J
    基本哩程x130%
    8,806
    C
    基本哩程x125%
    8,468
    D
    基本哩程x100%
    6,774
    经济舱
     
    Y/B/T/M
    基本哩程x100%
    6,774
    K/Q
    基本哩程x80%
    5,419
    H/N/Z
    基本哩程x60%
    4,064
    X/L
    基本哩程x0% (注3)
    0
    台湾--香港(注2)
    H
    基本哩程x80%
    0
    X/L
    基本哩程x60%
    0
    注1: 基本哩程为每一航段起点至终点的距离(TPM)。
    注2: 台湾-香港航线"H"订位舱等可获得80%基本哩程;"X/L"订位舱等可获得60%基本哩程。
    注3: 2006年6月至9月间各航段"L"订位舱等仍可获得60%基本哩程。
  • 个人哩程不得与他人的哩程合并计算。
  • 无论任何原因或在任何状况下,会员转搭他航班机时,该行段之哩程便无法累计。
  • 其它各类促销机票,如对哩程累计方式另有规范,则依据该项促销方案之规定办理。